8月17日下午,江蘇省連云港市連云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執法人員在位于城鄉接合部的一家零售藥店檢查時,發現其陰涼區內的溫濕度計顯示當前溫度為16℃,濕度為74%,但是陰涼區內實際體感溫度明顯偏高。難道溫濕度計也會“撒謊”?這引起了執法人員的注意。
于是,執法人員向該店店長張某進行了詢問。面對執法人員的疑問,張某表情很不自然,回答支支吾吾,推脫說她每天只是按照時間記錄數據,具體情況她也不太清楚。執法人員現場核查了該店陰涼區的溫濕度監測記錄。記錄顯示,當天15時,由店長記錄了溫濕度數據,分別為19℃和60%。離記錄時間剛剛過去半個小時,溫度、濕度均發生了變化,且超出了正常運轉的陰涼區的溫濕度波動范圍。
該店溫濕度數據記錄可能并不真實!
為了尋找進一步的證據,執法人員仔細分析該店8月份的溫濕度記錄,發現溫度記錄均維持在19℃左右,而濕度范圍集中在58%~62%。而近期連日降雨,濕度變化在記錄上卻并沒有體現,這進一步證實了執法人員的猜測。很明顯,該店陰涼區溫濕度記錄與實際不符。那么,是店員偽造了溫濕度記錄還是溫濕度計不準確呢?
執法人員決定現場進行測試。
執法人員請張某將常溫區的溫濕度計與原陰涼區的溫濕度計并排放置在陰涼區內,一段時間后檢查人員觀察到兩個溫濕度計的溫度均穩定在23℃,濕度分別是70%和69%,兩個溫濕度計顯示基本一致。
面對事實,店長張某承認溫濕度是自己估摸著寫的,實際上陰涼區空調并未運行。那為什么執法人員檢查時溫濕度計顯示卻在合格的范圍內呢,難不成溫濕度計真會“撒謊”?
張某解釋說,執法人員剛才在附近一家藥店檢查時,她碰巧看到了執法車輛,于是趕緊回來把陰涼區的空調打開,把溫濕度計放在了空調出風口附近降溫,等看到執法人員過來時將溫濕度計擺放在正常位置,本以為可以蒙混過關,沒想到執法人員一進陰涼區就發現了問題。
針對該藥店未對營業場所溫濕度進行真實有效監測和調控的行為,執法人員當場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
藥品的存放很有講究,通常分成冷藏、陰涼和常溫存放。對于零售藥店來說,需陰涼儲存的藥品種類眾多,主要是心腦血管類藥物、抗菌藥物以及一些栓劑膏劑類藥物。
一旦藥品長期超規定溫濕度保存,可能造成藥物提前失效,如溫度超標某些抗菌藥有效成分可能會分解,而濕度過高時,藥品則容易出現變色、結塊等現象。
零售藥店的陰涼區溫度超標運行或者需陰涼儲存的藥品被常溫保存是比較常見的違規行為。藥品需要按要求儲存的道理誰都懂,藥品GSP對于藥品存放也有明確規定。
但是,部分零售藥店出于經濟利益的考慮,既怕關閉陰涼區影響銷售,又怕空調整日運行耗電大,因而在實際經營中并未按要求將陰涼區維持20℃以下存放環境,溫濕度記錄也只是為了應付監管部門的檢查,給藥品質量安全帶來了潛在風險。
零售藥店只有履行企業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將GSP執行到位,才能促進行業的健康發展,保障群眾用藥安全。(錢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