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醫藥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中醫藥(民族醫藥)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提升科技創新對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支撐引領作用和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率,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的意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以及全國科技創新大會和全國衛生與健康大會精神,我局組織制定了《關于加快中醫藥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的若干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部門、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貫徹落實。
特此通知。
關于加快中醫藥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的若干意見
為全面提高中醫藥(民族醫藥)科技創新能力,提升科技創新對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支撐引領作用和對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率,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的意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全國科技創新大會和全國衛生與健康大會精神,現就加快中醫藥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 充分認識加快中醫藥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的重要意義
科技是國家賴之以強、企業賴之以贏、人民生活賴之以好的國之利器,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加快建設符合中醫藥特點的中醫藥科技創新體系,不僅是科技創新的重要領域和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重要內容,也是貫徹落實創新驅動發展國家戰略、提高中醫藥科技創新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建設健康中國、提升科技對人民群眾健康保障能力與事業產業發展驅動作用的重要舉措。黨和政府高度重視中醫藥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基本形成了各類科技創新主體相互協作互動,知識創新、技術創新、制度創新、區域創新和科技中介服務體系相互支撐和聯動的中醫藥科技創新體系,符合中醫藥特點的方法學體系、中醫藥科技創新平臺建設以及人才隊伍建設初具規模,科技創新對中醫藥事業發展、醫療保健與產業發展的引領、驅動作用日益顯著。
與此同時,相對于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健康需求、日新月異的現代科技和日趨嚴峻的國際競爭,我國中醫藥科技創新體系與能力建設仍顯不足,創新主體作用有待強化,資源配置亟待優化,科技創新平臺建設尚需加強,積極的創新型人才機制、符合中醫藥特點和規律的科技評價機制、多學科多領域的協同創新機制、區域創新機制及管理機制等中醫藥科技創新機制尚需不斷探索。為解決這些制約中醫藥科技創新的瓶頸問題,必須加快中醫藥科技創新體系建設。
二、加快中醫藥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的總體思路、基本原則與主要目標
(一)總體思路。
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遵循中醫藥科技發展規律和特點,立足中醫藥發展現狀,面向“健康中國”建設與中醫藥事業發展重大需求,更好地發揮各級中醫藥管理部門的支持與引導作用,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深化科技體制改革、鼓勵科技創新創業和促進成果轉化有關政策要求,改革完善中醫藥科技創新的政策環境與管理機制,著力于創新主體、資源配置、平臺建設、管理機制、人才培育等中醫科技創新關鍵要素,鼓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提升中醫藥科技創新效率與效益,進一步推進中醫藥現代化,推動中醫藥走向世界,提高中醫藥科技對經濟社會發展和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貢獻率。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支持、需求導向。中醫藥科技創新要服務于人民群眾健康需求以及中醫藥事業發展與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在科技資源配置中充分發揮政府調節與市場導向作用相結合。
——堅持遵循規律、繼承創新。中醫藥科技創新體系建設要符合中醫藥發展的自身規律和特點,繼承與創新并重,發揮中醫藥原創優勢,全面增強自主創新能力。
——堅持主體發展、協同開放。充分發揮各類創新主體的主導作用,分類指導,促進各創新主體與創新領域之間的緊密銜接、協同創新與成果轉化,推動中醫中藥協調發展與更好地走向世界,促進科技資源與成果開放共享。
——堅持人才為先、集成創新。注重中醫藥科技創新領軍人才和復合型人才培養,充分發揮創新積極性,吸納國際國內相關學科的優秀人才團隊和先進技術成果。
——堅持深化改革、統籌協調。深化中醫藥科技體制與創新機制改革,加強科技規劃與計劃項目、科技人才培養與基地建設等方面的統籌,完善中醫藥科技創新與成果轉化政策環境。
(三)主要目標。
到2030年,建成符合中醫藥自身發展規律和特點、適應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中醫藥事業發展需求、科技創新關鍵要素完備、運行協調高效的中醫藥科技創新體系。中醫藥科技創新體制機制更加完善,創新環境更加優化,科技資源配置更加合理,自主創新能力顯著增強,符合中醫藥特點的方法學體系基本完備,在關鍵領域建成一批具有輻射能力的科技創新平臺,培養一批高素質的科技領軍人才團隊,取得一批具有國際領先水平的重大科技成果,推動中醫藥現代化與國際化,科技支撐引領作用顯著增強。
三、發揮創新主體優勢,促進協同創新
根據中醫理論創新、臨床實踐創新和產業技術創新等中醫藥科技創新領域的特點,在經費投入、運行機制和科技評價等方面對不同創新主體給予分類指導和建設,加強多學科協同創新與醫教研產協同創新,促進各創新領域之間的有效銜接與成果轉化,推進中醫藥全鏈條創新。
(一)充分發揮中醫藥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在中醫理論創新中的主體作用和優勢,建設一批多學科參與、具有穩定研究方向和較高研究水平的中醫理論創新基地。加強古醫籍文獻整理研究,推進《中華醫藏》編纂,促進中醫理論的傳承研究、科學內涵現代詮釋和實踐創新,建立符合中醫藥特點的科研方法學體系,切實加強中醫理論創新成果對臨床和生產實踐的指導。完善以財政投入為主的穩定支持和競爭性支持相結合的經費投入機制。鼓勵開展自由探索與服務國家目標相結合,完善有利于激發創新活力、提升原始創新能力的運行機制。建立以同行評價為主,著重評價研究質量、原創價值和實際貢獻的科技評價機制。
(二)充分發揮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在中醫臨床實踐創新中的主體作用和優勢,尤其是國家中醫臨床研究基地的核心作用,支持建設一批國家中醫臨床醫學研究中心、臨床研究重點實驗室和重點研究室。鼓勵以解決臨床重大疾病問題、提高臨床療效和健康服務質量、研制診療規范技術標準、促進人民健康為目標的實踐創新研究。建立政府引導、醫療機構自籌、相關企業與社會多方參與的經費投入機制。建立由同行專家、患者與第三方機構相結合,著重評價對解決臨床重大問題、提高臨床療效和服務質量的貢獻價值以及成果轉化應用成效的科技評價機制。
(三)充分發揮企業在中醫藥技術創新、產品研發和科技成果產業化中的主體作用和優勢,引導中醫藥企業加快發展研發力量,支持依托企業建設產品研發與技術創新中心,鼓勵企業聯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與醫療衛生機構建立研發中心和產業技術創新聯盟。鼓勵企業積極開展中藥新藥和診療、保健儀器設備研發活動,建立健全產品和技術標準,提高市場競爭力。建立政府引導、企業為主的經費投入機制,同時鼓勵企業反哺基礎研究創新和臨床應用創新。建立由市場和用戶相結合,著重評價對產業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實質貢獻的科技評價機制。
四、優化資源配置,加強中醫藥科技平臺與體系建設
(一)加強科技投入的統籌協調。落實國家科技體制改革有關要求,加強科技專項規劃制定,統籌協調各類科技計劃項目,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探索建立適應不同類型科研活動的創新模式、管理制度和運行機制,引導相關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企業和社會機構等科技力量投入經費,按照中醫藥科技發展的總體規劃和自身規律開展科技創新與成果轉化活動。
(二)強化中醫藥科技創新平臺建設。加強地市級以上中醫醫療機構科研能力建設,推進中醫藥國家實驗室等重大科技平臺以及一批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和省級中醫臨床研究基地、國家中醫臨床醫學研究中心、重點研究室、工程技術研發中心和協同創新中心的建設,探索建立開放共享機制,鼓勵和吸納其它相關學科高水平研究機構與創新平臺參與中醫藥科技創新。加強名老中醫傳承服務平臺、中醫藥傳統知識保護研究平臺等特色資源平臺建設,深化中醫藥科研倫理平臺體系建設。
(三)深化中醫藥科研體系能力建設。完善由多學科參與的中醫藥防治慢病和傳染病臨床研究體系,建立中醫治未病與康復科研協作網絡,推進中藥產業鏈標準體系、中藥種質資源保護體系與中藥資源動態監測體系建設,加快民族醫臨床醫療規范標準體系建設,促進中醫藥疾病防治能力提升與中藥保護發展。
(四)推進科技資源和數據信息開放共享。加強中醫藥古籍與現代科技文獻數據庫、中醫藥科研信息數據庫和生物樣本信息庫建設。整合各類科技資源和數據信息,推進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大型科研儀器設備與其它中醫藥科技基礎條件平臺建設,加快建立健全開放共享的運行服務管理模式和支持方式。推進中醫臨床科研信息合理共享,加快國家中醫藥數據中心建設,加強對大數據的分析、挖掘和利用。
(五)促進中醫藥科技中介服務體系建設與成果轉化。培育與壯大科技中介服務主體,創新科技服務模式,延展創新服務鏈。培育一批能提供項目管理、研究開發、技術轉移、成果轉化、檢驗檢測、評估認證、創業孵化、知識產權等領域專業化服務的中醫藥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充分發揮科技社團在推動中醫藥科技創新與成果轉化中的作用,加強各類中醫藥創新主體之間及其與市場之間的聯系,降低其科技創新風險。通過多種形式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提升中醫藥科技創新的貢獻率。
五、完善中醫藥科技創新機制,優化創新政策與環境
(一)完善創新型人才引進、培養、評價和激勵機制。制定積極的人才政策,大力引進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及其它學科領域前沿優秀人才。完善人才培養機制,實施重大人才計劃,培育科技領軍人才和多學科創新團隊,加強中醫藥科研一線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和基礎學科、弱勢學科、先導學科人才培養,鼓勵中醫藥高等院校與國內外綜合性大學、企業聯合培養科技創新人才。建立以知識價值、科研能力、創新成果和應用發展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標準,弘揚奉獻精神和團隊精神。健全基于崗位職責和科技績效評估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激勵機制,加大科研人員股權激勵力度,促進研發人員創新勞動同其利益收入對接。鼓勵中醫藥科技人員創業,健全科研人才雙向流動機制。
(二)促進多學科創新和科技合作。積極引進其它相關學科的前沿技術與成果,促進多學科、多領域、多團隊集成創新。關注與推動大數據、云計算、可穿戴設備、移動互聯網等信息技術、產品與中醫藥科研和臨床的融合,創新中醫藥臨床服務模式。支持中醫藥高等院校與科研院所培育中醫藥學與快速發展的其它學科的交叉學科和復合型人才。積極借鑒其它國家傳統醫藥經驗和國際先進科技、方法及成果,積極開展中醫藥國際科技合作與中醫藥國際標準制修訂工作,推動中醫藥走向世界。
(三)完善區域創新發展機制。完善相關政策,鼓勵具有特色優勢中醫藥科技資源的地區開展區域創新體制機制的改革試驗,探索建立因地制宜的區域創新體系。充分發揮地方政府在區域創新中的主導作用,統籌規劃中藥種植加工、研發生產、流通貿易等區域產業布局,加強科技成果轉化與區域間科技合作,形成一批具有創新示范和帶動作用的產業創新集群。重視區域中醫藥學術傳承和道地藥材產業發展,促進具有區域特點的學術流派和道地藥材產業繁榮發展。
(四)創新中醫藥科技管理體制機制。完善符合中醫藥科技創新規律的資源配置方式、科研組織方式和運行管理機制,積極發揮企業的創新主體作用,進一步探索建立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舉國體制科研組織模式,推進科技項目管理改革。改革科技評價制度,建立以科技創新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分類評價體系,正確評價中醫藥科技創新成果的科學價值、技術價值、經濟價值、社會價值和文化價值。健全專家咨詢機制,落實科技報告制度,完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規范科研行為,加強科研誠信教育,打擊學術不端行為,懲處學術腐敗。
六、加強政府指導,完善落實保障政策措施
(一)提高管理能力。各級中醫藥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中醫藥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加快推動政府職能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著重發揮政府在戰略規劃、完善機制、資源配置、統籌協調和引導投入等方面的作用,搭建好服務平臺,形成完備的政府創新服務體系,大力促進創新成果轉化。加快建議科技咨詢支撐行政決策的科技決策機制,加快推進重大科技決策制度化。加快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讓機構、人才、裝置、資金、項目都充分活躍起來,形成推動科技創新強大合力。
(二)加快政策落實。各級中醫藥管理部門要加快推進創新驅動發展各項政策措施落實落地,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地區促進中醫藥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的配套政策、實施細則與監督評估制度,著重完善和實行鼓勵科技創新創業的管理政策、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激勵政策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形成有利于中醫藥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的政策環境。
(三)多方溝通協調。各級中醫藥管理部門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按照國家科技體制改革有關要求,通過聯席會議或定期會商,建立多部門溝通協調機制,統籌解決創新體系建設中遇到的政策障礙和資金投入、制度保障難題。統籌、引導中醫藥科技創新資源有效整合,促進多學科交叉融合。建立中醫藥科技投入的多元投入渠道,引導多方科技力量投入經費。
(四)營造創新氛圍。各級政府部門、各創新機構要大力宣傳中醫藥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的重要進展、重大成果、先進經驗和先進人物,促進中醫藥科普知識傳播,營造尊重人才、鼓勵創新、開放包容、合作共享、協同創新的輿論環境,形成全社會共同支持中醫藥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的良好氛圍。充分發揮協會、學會等社會團體與學術組織的作用,為加快中醫藥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凝心聚力,促進中醫藥科學普及和推廣,努力實現中醫藥健康養生文化的創造性轉化與創新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