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網8月7日訊 近日國家衛健委、中醫藥管理局和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聯合發布《醫療機構處方審核規范》。該規范對醫療機構處方監管首次明確了以下幾點:
1、對處方進行合法性、規范性和適宜性審核。
2、所有處方均應當經藥師審核簽名通過后方可進入劃價收費和調配環節,未經審核通過的處方不得收費和調配。
3、醫療機構應當積極推進處方審核信息化,可通過信息系統進行輔助工作。
4、藥品名稱應當使用經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并公布的藥品通用名稱。
5、藥師是處方審核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規范》助力實現安全合規的用藥環境
這也是繼《處方管理辦法》及《醫院處方點評管理規范》之后又一重大關于處方相關的權威規范和依據。規范從審核的目標和流程,以及最終的質量體系都明確提出了一些要求,可以說,在當前醫藥分離,分級診療的大背景下,最具有可落地、可操作、可執行的規范。
北京快杏方企業負責人告訴動脈網,《規范》的發布對提升處方監管有效性、促進醫藥分開、提升藥師職能有重要意義。
首先,在分級診療力推下,醫療服務下沉到基層,基層需要提升醫療質量,包括處方用藥才能接得住大醫院下沉過來的患者流量,如二次處方及慢病處方等,在基層就可以實現,在這種情況下,開錯、拿錯、誤操作等情況時有發生,恰恰基層的藥師人力專業程度熟練程度等達不到二三級醫院的要求和水準,甚至沒有專業藥師。
在這種情況下,通過計算機輔助審核,人工復核的形式,提升基層處方審核水平。目前已知的快杏方(快馬醫療)的區域性審方云平臺,區域審方中心使得二、三級醫院的臨床藥師對基層醫療機構進行合理用藥指導和處方審核,能有效提升基層的處方質量。
其次在醫藥分開背景下,處方部分外流到社會藥房和藥店,在處方審核后才能進行計費劃價和醫藥流通領域,是一種及時性約束方法,有效的避免了處方共享到社會后的風險和無人監管的缺陷,提前在開處方環節進行有效攔截和控制。
《規范》明確藥品名稱應當使用經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并公布的藥品通用名稱、新活性化合物的專利藥品名稱和復方制劑藥品名稱,或使用由原衛生部公布的藥品習慣名稱;醫院制劑應當使用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正式批準的名稱,在通用名,去品牌化,降低醫生選擇權上均有助打破醫生回扣、以藥養醫的現象,同時加速處方外流。
《規范》也能帶來藥師在用藥安全中的參與度和職能提升,規范提升了藥師的重要性和參與性,放眼全球處方生命周期及其相關環節,藥師都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甚至授予處方權。明確了藥師審核處方的第一責任,有希望一改過去醫生開方就拿藥的現象,同時也會促進改善藥師在臨床藥事服務各個環節不受重視的情況,促進藥師隊伍的建設,極大的推動、提升藥師群體的人才培養。
處方審核規范化,有望撬動處方流轉、處方共享業態
《規范》僅就醫療機構內的臨床藥師進行調劑處方的規定,并要求臨床處方必須具有3 年及以上門急診或病區處方調劑工作經驗。同時也將會對未來藥店執業藥師的規范做了進一步了參考依據。
實際上,處方審核早在2007年5月1日正式實行的《處方管理辦法》第33條規定就已經提出。“藥師應當按照操作規程調劑處方藥品:認真審核處方、準確調配藥品……進行用藥交待與指導,包括每種藥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項等。”
但是由于工作量大,藥師責權利不明確等問題,大部分醫院都沒有良好的執行,當前人工智能已進入醫藥領域,尤其是智能影像、智能藥師等,在計算機輔助審方的成熟下,審方的工作效率大大提升,如四川美康,杭州逸曜、快杏方(快馬醫療)等企業都在這個細分領域不停的探索,并且取得了廣泛的認可。
《規范》鼓勵配備相應的處方審核工具,鼓勵醫療機構建立處方審核信息系統;藥師是處方審核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藥師應當對處方各項內容進行逐一審核。醫療機構可以通過相關信息系統輔助藥師開展處方審核。對信息系統篩選出的不合理處方及信息系統不能審核的部分,應當由藥師進行人工審核。
信息系統能夠為處方審核提供必要的幫助,以節省處方審核過程中的人力和物力。計算機輔助審核一般包含:
1. 相互作用審查
2. 配伍禁忌審查
3. 配伍濃度審查
4. 重復用藥審查
5. 給藥途徑審查
6. 用法用量審查
7. 年齡用藥審查
8. 哺乳用藥審查
9. 妊娠用藥審查
10. 性別用藥審查
11. 肝損用藥審查
12. 腎損用藥審查
13. 禁忌癥用藥審查
14. 中藥飲片審查
15. 醫保用藥審查
總計幾十項實時性審核,先由信息系統輔助審核,再由藥師進行人工審核。這樣就會大大減輕處方審核工作量,提升審核效率和審核及時性。信息化、人工智能輔助是當前社會的潮流,也將是處方審核的潮流。
規范體現了處方審核回歸藥師的需求。我國目前大多數醫療機構的處方審核還是流于形式,沒有真正開展起來,沒有做到前置審核,規范的要求就是實現前置審核,對醫生來說,處方審核為醫生增加了一道處方用藥防火墻,在防止醫療差錯、提高醫療質量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對藥師來說,實時前置的處方審核既體現了審核藥師的價值又為調劑藥師減輕了審方壓力。對患者來說,處方審核后,用藥安全更有保障,更加合理用藥。
《規范》的發布,首先將促進一批智能處方審核的工具價值提升,如四川美康、快杏方、大通醫藥等,這些企業的商業價值將被放大。
其次,在處方的生命周期中,處方審核的價值大大提升,因為處方審核是處方外流、處方共享等必由路徑和環節。
最終加速醫藥分開,進而推動處方外流,擴大零售藥店和醫藥電商等交易企業的市場規模,這將有一批零售終端企業受益。